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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黄山市房管局,你们是否该为行政不作为行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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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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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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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屯溪区棚户区改造已经启动,我家也在改造范围,为了支持此项工作,也为能选一套好一点的房子,全家人就去看了安置房源,结果是看中了城东花园二期29幢的一套房子,当按门卫处的公示栏选房图选择储藏间时,发现图上标注可选的29幢—103号价值35000多元的最大储藏间已被人占据使用。再看了看29幢现有的未出售可选储藏室(储藏室号为29—103、—104、—109、—112、—132、—134、—143、—147、—153),有几个是可以安置使用的?要么是已被人非法占据使用且私接了公共通道电源线,要么是门号牌直接没有,这样的情况让我们怎么看安置房源?!            

    同时,我们也在这个小区看到幼儿园边上(最后一排)的绿化区已被人强行清除花草树木,自行浇成水泥停车位,拉起遮阳网,已经变成了谁占是谁的停车位啦!!!难道这些物业都不管吗?!这就是黄山争创的全国文明城市形象?!

   对于这些没谱的事,请问黄山市房管局,像这种非法强占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难道你们就能坐视不管吗?!像这样的情况在其它安置区是否也存在?!难道就因为这些房子是公家的?!难道这就是你们准备给我们安置的小区?!谁敢去啊?!你们是否应该为你们的不作为行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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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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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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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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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没看完,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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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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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就应该打电话举报或者自己区房管局举报,在这说是没用的,那些人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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