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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成了摆设,商家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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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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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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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5月30日晚上五点五十在热辣5号老火锅,地址屯溪徽州大道11号大观上河城7栋104号用餐,7点50用餐结束,发现停在商家专用车位的汽车前挡风玻璃被砸,并报了警,警方处理是双方协商赔偿,事情发生了一周商家态度强硬拒绝任何陪偿,不陪偿的理由是没有收停车费,本人当天用餐订的是商家美团,上面明确写着商家免费提供20个停车位,用餐停车本来就是消费就餐的一部分,商家提供的停车位无人看管,事发商家门口的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居然是摆设,商家开业半年调出监控居然根本没有,甚至连监控电源都没有插上,真是忽悠不诚信!商家饭店的这种管理不善造成顾客用餐时间产生经济损失完全是有责任的,吃饭用餐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希望给后来的消费者引以为戒,不要重蹈覆辙,复制同类的事件发生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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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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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负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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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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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狠啊,感觉是用钢珠打的,有些人就是闲的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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