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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交警支队:
为整治和规范道路两侧临时停车管理,依据《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对屯溪中心城区道路两侧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收费标准
(一)滨江路
大型车(30座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次每辆按15元收取,超过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收费不超过30元。
中型车(8座至30座):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次每辆按10元收取,超过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收费不超过20元。
小型车(8座以下):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次每辆按5元收取,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收费不超过12元。
(二)其他路段
大型车(30座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次每辆按10元收取,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收费不超过20元。
中型车(8座至30座):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次每辆按5元收取,超过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收费不超过15元。
小型车(8座以下):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次每辆按3元收取,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收费不超过10元。
即停即走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军车免费。
二、财务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依法纳税,成本性支出单独立账,收入纳入财政管理。
三、接批复后即到市政府政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划定停车泊位,于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出示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员证”,使用税务票据,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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