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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辱骂交警是“狗”的小伙子致歉并被罚款!法律人士提醒:网上发帖最好有事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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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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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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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骂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7月26日上午,现年23岁,来自休宁县东临溪镇的吴某某来到屯溪阳湖派出所,就此前其在某论坛上公然实名侮辱交警的违法行为接受治安罚款500元。“以前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了,我要向许警官和屯溪全体交警,表示真诚的道歉和悔过。”(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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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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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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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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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了罚款才知道错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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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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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实名制很有必要啊,可以避免很多网络暴力事件,让造谣、辱骂者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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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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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单不爽了看来,那就别犯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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