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根本上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事故高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市公安局从9月起开展全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化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当前,请广大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在正规厂家购买符合登记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携带购车发票、合格证、个人身份证件到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入户手续。 2、有机非隔离护栏的道路上,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机非隔离护栏的道路上,在道路右侧行驶。 3、不乱停乱放、乱穿乱行、逆向行驶,不闯红灯,服从交警指挥。 4、不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违法载人、载货。 5、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6、禁止私自加装雨棚、遮阳罩。 请广大的电动车主、驾驶人在10月1日之前自行拆除非法加装的雨棚、遮阳罩。10月5日之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棚、遮阳罩进行处罚并现场拆除。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着每一个家庭,只有每一个交通参与者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来源:黄山交警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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